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在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姚坪村工业二路5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和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雪滨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等值外币的范围内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通过董事会审议本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及日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
券时报》披露的第2025-02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