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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向公司、子公司、孙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1,835.42万元(含原已审议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33.43万元(含原已审议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上述额度合计不超过185,968.8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1、公司2025年对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2025年拟担保额度(万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6,000.0011,650.00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2,450.00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义支行2,500.0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7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00.00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1,000.00
2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林支行3,700.0031,282.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9,83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4,800.00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林支行6,350.00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3,5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6,000.00
3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4,300.0026,56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11,310.4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3,18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184.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4,33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00.00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义支行3,600.00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3,500.00
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 注110,000.0070,902.11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9,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8,9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4,881.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3,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700.00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10,000.00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5,500.00
5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000.002,249.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00.00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750.00
6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000.002,000.00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00.00
合计181,885.42144,650.11

注1:该笔担保其中4000万由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和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担保。

2、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对公司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被担保单位融资机构2025年拟担保额度(万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1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4,133.432,482.00
合计4,133.432,482.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住所股权结构成立时间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赵汉军20,080电线电缆、塑料粒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上引法无氧铜杆、桥架钢杆铁塔(含售后服务)的制造等宜兴市官林镇官丰路26号公司持有100%股权1992年11月14日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刘洪斌20,933.69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管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等宜兴市官林镇工业A区18#公司持有100%股权1997年1月13日
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李文强21,880电线电缆、电缆盘、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电缆桥架的销售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工业区韶丰路8号公司持有100%股权1997年10月14日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俞雷126,800电线电缆的制造、研究开宜兴市徐舍公司直接持有2015年
有限公司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等镇振丰东路999号99.98%股权10月16日
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沈静8,000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缆附件、绝缘制品、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销售宜兴市官林镇工业C区公司持有99.99%股权2011年5月12日
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刘广忠10,000铸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铸件、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零配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管道阀件、建筑五金构件的制造和销售;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精铸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2017年1月20日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刘广忠136,900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10%1996年8 月5日

2、关联关系: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最新信用等级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42,421.5622,429.3819,992.1757,077.341,002.381,588.0852.87%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97,869.7168,055.1329,814.59129,053.602,449.742,078.1969.54%
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92,929.9072,532.0920,397.8188,262.47-591.93-698.8578.0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346,565.43156,906.39189,659.04245,813.02-2,520.81-2,234.2545.27%
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16,305.014,559.2711,745.733,507.41245.35207.2827.96%
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16,074.607,450.058,624.552,077.97-581.14-574.6546.3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8,941.70307,893.27201,048.43134,331.061,738.221,044.8360.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公司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7,768.85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2.7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47,132.11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18,689.42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7.41%,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42,512.11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0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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