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目 录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1-2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3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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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05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洪城环境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2001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洪城环境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洪城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洪城环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洪城环境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洪城环境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洪城环境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