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股东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 4月2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 2024年 4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2024年 5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4 | 2024年 5月3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5 | 2024年 8月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6 | 2024年 8月2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 | 2024年 8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 | 2024年 10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2024年 12月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 2024年 12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诚信勤勉、尽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准则进行核算,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以及重要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程序合法有效;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关联方的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考核标准合情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监督和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学习交流。继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确保内控程序有效执行,预防出现系统性风险。
3、助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及流程,助力全体董监高共同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2025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好股东大会/股东会赋予的神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督促董事、高管守法尽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使命。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