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杰微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7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79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73,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17,800.00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20年3月9日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25,917,800.00 |
1、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290,332,134.75 |
2、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4,797,522.86 |
其中: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 0706678031120100373029 | 已注销 |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 | 0706678031120100383775 | 已注销 |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75070122000376531 | 已注销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 |
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4,797,522.86 |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利息) | 47,542,001.58 |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净额 | 16,753,859.19 |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37120188000259005 | 已注销 | 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西支行 | 512902759010688 | 已注销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75070122000514761 | 已注销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 |
合 计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60.74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补流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682号)。报告认为,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杰微纤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聚杰微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聚杰微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护湘 | 张进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
2025年4月11日
附表1: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2,591.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7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12.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997.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4.5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 | 否 | 12,882.65 | 12,882.65 | 0.00 | 13,093.15 | 101.63 | 2021-5-31 | 销售收入21,926.79 净利润 1,253.10 | 否 | 否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 | 是 | 21.10 | 21.10 | 0.00 | 21.10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265.00 | 6,265.00 | 479.75 | 5,057.70 | 80.73 | 2024-11-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是 | 7,072.05 | 7,072.05 | 0.00 | 5,822.66 | 82.33 | 2023-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 | 否 | 6,350.98 | 6,350.98 | 0.00 | 5,518.35 | 86.89 | 2022-03-30 | 销售收入516.10 净利润29.49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591.78 | 32,591.78 | 479.75 | 29,512.9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报告期内,公司超细纤维面料的国内外竞争加剧,受制于成本原因,本期超细纤维面料产品的销售未能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导致募投项目“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的营收未能达到预期; ②报告期内,由于募投项目“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的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内饰、电子产品,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验证周期较长,因此产品导入期较长,致使该项目产生的收益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①公司原募投项目“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拟为子公司吴江市聚杰微纤无尘洁净纺织品有限公司引进先进生产装备,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国内中高端无尘洁净制品市场需求。但由于该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当前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的行业市场环境,认为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产能与当前市场需求基本匹配,扩大产能紧迫性不强,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设立更为符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的“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 ②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在“上海”和“深圳”购置营销用写字楼的项目已实施完毕,两地共购置写字楼面积1,203.7平方米(上海 623.21平方米,深圳580.49平方米)。因不可抗力因素,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未能如期推进,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决定取消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 |
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同时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46.3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①经公司2020年9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安徽省郎溪县十字经济开发区; ②经公司2021年3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吴江东太湖度假区 524 国道西侧,吴江市聚杰微纤染整有限公司南侧; ③根据公司2021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以对全资子公司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到“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吴江市聚杰微纤无尘洁净纺织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为安徽省郎溪县十字经济开发区; ④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原定于“广州”实施的营销中心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实施,项目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将项目的完工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40.54万元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6.87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46.3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63.39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0.74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60.74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项目节余主要原因:①在募投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秉持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等方式,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②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
效率,取得了部分利息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 | 6,350.98 | 0.00 | 5,518.35 | 86.89 | 2022年3月30日 | 销售收入516.10 净利润29.49 | 否 | 否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646.30 | 0.00 | 1,646.3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997.28 | 0.00 | 7,164.65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结合当前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产能与市场需求基本匹配,扩大产能紧迫性不强,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品建设项目”,设立更为符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的“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详见2021年8月27日《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截至2023年2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在“上海”和“深圳”购置营销用写字楼的项目已实施完毕,两地共购置写字楼面积1,203.7平方米(上海623.21平米,深圳580.49平米)。因不可抗力因素,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未能如期推进,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决定取消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同时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46.3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设项目”结项,由于该项目的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内饰、电子产品,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验证周期较长,因此产品导入期较长,致使该项目产生的收益未达预期; ②因不可抗力因素,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未能如期推进,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决定取消原定于意大利米兰租赁营销服务办公场所的项目,同时终止募投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