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审议19项议案。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议案具体如下:
名称 | 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 | 2024年10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七次会议
七次会议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列席上述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审议、决议的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幕知情人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股东大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监事会对相关会议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管理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担保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且合规的。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募投项目台账、银行对账单等。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改变募投项目投向的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完成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5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