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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19证券简称:聚杰微纤公告编号:2025-021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徐晓峰2008年2005年2008年2021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峰2008年2005年2008年2021年
刘壮2013年2011年2013年2021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俊洁2006年2009年2007年2021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如期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在行业内声誉卓著的专业机构,持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认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卓越能力。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一丝不苟、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拟聘任审计机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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