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以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19 |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 公告编号:2025-007 |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记录的内容客观、准确,真实呈现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整体运作情况以及决策情况,报告内容详实可靠,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皆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裁仲鸿天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以高度的执行力和专业精神,全面且精准地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该工作报告客观且真实地呈现了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生产运营、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实际活动与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52.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6%;实现利润总额为7,328.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9%;实现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6,596.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
升56.43%。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且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状况。在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规准则的各项要求,在涉及公司运营的所有重大事项上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确保了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2,591.78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79.75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12.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54.20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净额为1,675.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出2024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
误导性陈述;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投项目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八)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够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高级管理人员仲湘聚、仲鸿天、沈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联委员沈松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在行业内声誉卓著的专业机构,持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认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卓越能力。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一丝不苟、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董事会同意计提2024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33,989.69元,核销资产共计5,180,545.1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稳健且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6.1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针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目的在于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在持续经营与战略发展进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全资子公司经营态势稳健,其财务状况也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稳定性,财务风险完全处于公司有效管控的范围之内。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规划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稳健发展的切实需求,根据市场动态与实际运营状况而制定。在交易定价环节,公司严格依据市场定价机制,始终秉持着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产生干扰,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仲鸿天、仲湘聚、陆玉珍、沈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三)14:00在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