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全部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四)现金管理范围
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实施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确保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风险低,能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故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