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成本 | 3,392,505.51 | 2,173,739.64 | 1,283,129.17 | 1,120,011.24 |
销售费用 | -3,392,505.51 | -2,173,739.64 | -1,283,129.17 | -1,120,011.2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