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方证券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徐有权先生、马婧瑶女士具体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徐有权先生因工作变动,不继续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决定委派李金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徐有权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经调整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婧瑶、李金龙。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婧瑶、李金龙,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徐有权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
附件:李金龙先生简历 李金龙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事投资银行工作10年。曾参与或负责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