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芭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核准,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实际发行数量为70,224,719股,由11名特定投资者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芭田股份共募集资金4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14,462,476.13元,募集资金净额485,537,523.15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28元扣除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费和保荐费12,750,000.00元后的余额487,249,999.28元汇入芭田股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527000501013000119160账户内。
截止2024年11月14日,芭田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实施建设,芭田股份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00.00万元对实施主体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进行增资,增资款33,500.00万元汇入贵州芭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久安验字[2024]第0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的初始金额
一、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的初始金额 | 487,249,999.28 |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87,714,862.12 |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49,990,000.00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44,418,079.10 |
支付前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支付前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950,000.00 |
三、手续费支出
三、手续费支出 | 1,993.44 |
四、利息收入
四、利息收入 | 33,531.56 |
五、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五、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204,208,596.18 |
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7,704,862.1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87,441,065.22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73,796.90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49,99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4,418,079.10元;支付本次募集应支付而前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95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1,538.1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4,208,596.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芭田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芭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芭田股份与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在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芭田股份与贵州芭田、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芭田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 527000501013000119160 | 47,438.21 |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15055288858111 | 1,002,147.20 | |
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 10870000000405478 | 2,444.44 | |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 8110301082399002170 | 2,444.44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 527000501013000120094 | 7,567,395.73 |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15981602600080 | 64,827,243.18 | |
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 10870000000407102 | 63,730,403.44 |
户名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 8110301082923608888 | 67,029,079.54 |
合计
合计 | 204,208,596.18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7,714,862.1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4-65)。公司已于2024年12月5日和12月17日使用募集资金87,714,862.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增资人民币33,5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芭田股份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芭田股份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久安专审字[2025]第00013号),认为,芭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芭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芭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 倩 李高超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70.49 | |||||||
募集资金净额 [注1] | 48,553.7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70.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8,771.49 | 8,771.49 | 25.06%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15,000.00 | 15,000.00 | 14,999.00 | 14,999.00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23,770.49 | 23,770.49 | 47.5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23,770.49 | 23,770.49 | 47.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7,714,862.1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446.25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的初始金额差异171.25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所致;注2:募投项目涉及5万吨/年硝酸法净化磷酸装置本年度转入固定资产11,890.93万元,该装置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募投项目持续投入建设中,故暂时无法核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