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1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泽作物”)、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喜发”)、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和泰”)、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财”)。
在此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6,836.26万元。根据公司业务运作情况,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以上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1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时泽作物 | 化肥 | 市场定价 | 4,000 | 843.68 | 2,296.62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温州喜发 | 包装袋 | 市场定价 | 7000 | 1,366.29 | 4539.64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广州农财 | 化肥 | 市场定价 | 10 | 0 | 0 |
接受服务 | 精益和泰 | 检测 | 市场定价 | 5 | 0 | 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比例(%)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时泽作物 | 化肥 | 2,296.62 | 4,000 | 0.90 | 42.58 | 2024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4-07) |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温州喜发 | 包装袋 | 4,539.64 | 7,000 | 70.17 | 35.15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广州农财 | 化肥 | 0 | 10 | 0 | 100 | ||
接受服务 | 精益和泰 | 检测 | 0 | 5 | 0 | 1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1、关联方基本情况: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魏启乔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销售农药套装、灌溉肥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85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3.94万元,净资产-32.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014.24万元,净利润230.54万元。(数据来源于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魏启乔持有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股权,担任总经理。
1.3、履约能力分析: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采购公司水溶肥为主,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1、关联方基本情况: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显行
(2)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银杏路100-168号
2.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项延灶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本公司5.11%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延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40,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
2.3、履约能力分析: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为2009年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1、关联方基本情况: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万海
(2)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72号2-501房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580.38万元,净资产7,135.9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656.37万元,净利润239.77万元。(数据来源于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3.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3.3、履约能力分析: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实验室检测、公证检验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1、关联方基本情况: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农财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毛志勇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1-3层(部位:101、104)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71.06万元,净资产1,676.5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1.83万元,净利润6.67万元。(数据来源于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
4.3、履约能力分析: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科技推广、应用服务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提供劳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亦符合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魏启乔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