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了优化资金运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至公告披露之日合计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