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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陆家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网宿科技”)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中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家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陆家星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澳洲注册会计师。曾任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11月加入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担任合伙人、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年度股东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陆家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上海市斜土路2899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

收件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周丽萍

电 话:021-64685982

传 真:021-64879605

邮政编码:2000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陆家星2025年4月14日

附件: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4月29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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