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及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相关核查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4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委员们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