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于2024年1月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世潮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2024年1月2日起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审议每项议案,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被聘为独董后,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世潮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召集并参加了4次专业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情况(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出席率 |
张世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 2/2 | 2/2 | 100%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参会次数/本年应参加的)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 独董专门会议次数 | 出席率 |
张世潮 | 5/5 | 100% |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发挥监督作用,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回复股东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听取公司
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调研北京、东胜、棋盘井三地的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认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现场工作16天。本人在履职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任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交易条件公平公允、交易行为真实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增加和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未发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有公司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如下情形:不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希望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保持决策透明、高效;加强内部监督机制,防范潜在风险;注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业务升级和转型,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在此,感谢公司管理层、股东的支持和信任,
我将继续勤勉尽责,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态度,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潮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