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成立(2013年12月10日改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394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的议案》,并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对集团审计的特殊考虑、独立性和预审阶
段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与公司管理层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沟通。
(四)2025年4月1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