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