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回购期限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