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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郁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郁祥

本人作为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的规定,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郁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律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27)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财务执行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六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本年度召开的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督促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及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本人多次与内审部门人员、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交流,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2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采取多种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并为独立董事工作展开配置了专门人员,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及与公司经营层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在平时工作中,本人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4年5月7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文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案》。2024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6月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yx_7@126.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李郁祥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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