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617,902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846,179.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5,348.09元,母公司净利润4,776,538.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49,032,161.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084,516,693.66元;母公
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18,262,900.8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091,853,722.29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617,902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846,179.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46,179.02 | 10,022,114.68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85,348.09 | 41,981,134.57 | 69,515,348.77 |
研发投入(元) | 38,922,917.08 | 42,150,628.14 | 45,283,519.37 |
营业收入(元) | 609,431,854.27 | 642,993,377.45 | 763,958,021.0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49,032,161.2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18,262,900.8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868,293.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9,327,277.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868,293.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6,357,064.5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2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30.40%、25.75%,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