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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亚娜(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4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亚娜: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安徽大学会计学系主任、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商学院教授。现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1.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参考独立董事市场津贴水平,提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修订《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周亚娜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22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2.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补选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4年4月离任,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亚娜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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