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郑淑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