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996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丰林集团 | 601996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李红刚 | 邓洁 |
联系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 |
电话 | 0771-6114839 | 0771-6114839 |
传真 | 0771-4010400 | 0771-4010400 |
电子信箱 | ir@fenglingroup.com | ir@fenglingroup.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介绍公司所属林业产业体系,核心业务涵盖两大战略板块:纤维板、刨花板制造及销售隶属于木材加工业关键领域——人造板制造业,营林造林业务则归属于林业基础环节——林木培育与种植业。作为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钢铁、水泥、塑料并称的四大基础建材之一,木材以其可再生特性及环境友好优势,持续为家具制造、建筑装饰、高端交通工具内饰、工艺制品及电子电器等领域提供绿色解决方案。其需求深度契合人类"衣食住行"基本诉求中的居住需求,形成持续稳定的市场基础。
相较于传统天然木材的低效利用模式,公司专注的人造板产业通过科学利用林区剩余物(三剩物、次小薪材),构建起资源循环经济体系。该模式不仅满足全球市场对木质材料的持续需求,更通过产业链纵向延伸,推动中国在地板、家具、木门等产业形成全球领先的产业集群,同步带动胶黏剂、装饰材料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
作为人造板生产大国,我国行业创新实践已超越单纯的经济价值创造层面。中国人造板产业通过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有效降低了全球森林资源消耗,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了中国方案,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行业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人造板行业面临下游需求疲软与上游成本高涨的双重挤压,市场呈现供过于求态势。其中刨花板领域受阶段性投资过热影响,产能扩张速度远超市场消化能力,导致阶段性"相对过剩"风险加剧,库存压力攀升,行业整体承压明显。
1、产业投资热点轮动,整体发展基本平稳
截至2024年末,我国人造板生产企业数量缩减至10000余家,总产能稳定在约3.5亿立方米/年,呈现企业数量递减而产能持续提升的逆向发展格局。产品结构处于调整期,纤维板产能有序收缩,刨花板产能则实现跨越式增长,正式取代纤维板成为国内第二大板种。
2、生产布局基本稳定,华中华南增长明显
全国人造板产量前十省份格局总体稳固,广西凭借产能释放超越山东跃居区域产量榜首。细分品类中,纤维板、刨花板产量均保持增长,其中刨花板品类增速尤为显著。
3、产业升级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成果显著
行业深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出清落后产能,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陆续停产退出,企业总数持续精简。新建产线普遍具备规模化、智能化特征,推动行业平均单线产能持续上移。
4、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驱动效应凸显,技术装备水平持续突破,信息化、智能化转型进程提速。绿色发展体系加速构建,木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绿色供应链试点有序铺开;节能电机、光伏发电等低碳技术应用深化,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日趋完善;数字化转型在绿色工厂建设、产品研发等领域实现多维突破,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5、集团化发展趋势明显,头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大型企业集团。报告期末,产能超百万立方米的企业已达12家。头部企业通过纵向延伸产品矩阵与横向拓展业务领域,逐步转型为多品类综合型生产集团,其行业引领力、创新驱动力及社会责任履行能力显著增强,有效带动产业整体升级。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人造板行业先行者之一,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8月,公司位列全国人造板产能超百万立方米企业集团第六位。
依托近三十年深耕行业形成的管理优势、技术积累与人才储备,公司始终秉持"优质、环保、创新"发展理念,在高度同质化市场环境中率先开辟定制化、差异化柔性生产路径,成为业内较为先进的专业化人造板上市企业。通过持续优化装备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流程及环保管控体系,公司在运营效率、精细化管理及研发创新能力等维度持续领跑行业,"丰林"牌纤维板及刨花板产品凭借卓越品质赢得市场高度认可,构建起稳定的下游客户合作生态。
(一)人造板业务
公司依托广西南宁、百色及安徽池州三大纤维板生产基地,以及南宁、钦州与广东惠州三座刨花板制造基地,构建起总产能规模达180万立方米的人造板产业版图。所有生产基地均采用国际顶尖的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连续平压工艺系统,核心装备由德国迪芬巴赫、意大利帕尔、瑞士史丹利蒙等全球知名供应商提供,具备生产2.5mm至35mm全厚度范围的环保型中(高)密度纤维板与刨花板能力。在纤维板领域,公司专注研发生产无醛添加板、高精度镂铣板、长效防潮板、强化地板基材及E0级低气味板等差异化产品;刨花板系列则重点打造F☆☆☆☆级超环保板、JIS-M型高耐候防潮板、超强力学结构板以及无醛豁免板等高端品类,全面满足家居、建筑、电子等跨领域需求。企业产品体系已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FSC-COC认证、美国CARB/EPA环保双认证、NAF无醛豁免认证、日本JIS认证及国家级无醛人造板认定,形成覆盖全球主流市场的资质壁垒。旗下“丰林”品牌连续多年荣膺“国家免检产品”“广西名牌产品”“精品人造板”等官方权威认证,并斩获“最具影响力十大纤维板/刨花板品牌”行业殊荣,品质实力获全产业链高度认可。目前合作客户涵盖定制家居头部企业索菲亚、欧派家居、尚品宅配,地板行业领军品牌大自然、圣象,橱柜领域金牌橱柜、志邦、我乐家居,办公家具龙头圣奥集团、红苹果,以及顾家家居、博洛尼、皮阿诺等知名企业,产品深度应用于家具制造、房地产精装、木门工程、智能家居配件(如洗衣机盖板)、电子基材(PCB垫板)、装饰建材等多元场景,构建起横跨消费与工业领域的立体化市场网络,彰显行业领先的供应链整合能力与品牌影响力。
(二)营林造林业务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涵盖速生丰产林培育、经济林开发、种苗繁育及林木产品市场化运作,构建起纤维板、刨花板生产的全周期原料保障体系。公司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通过科学规划经营方案,统筹实施林木种植、可持续采伐、林业科研三位一体发展策略,同步推进林下经济产品开发与加工。目前持有近20万亩产权林地资源,分布于广西南宁、百色、河池及云南富宁等4个地市的20个县区、53个乡镇,其中部分林地通过FSC-FM森林经营认证,现有林木总蓄积量70万立方米,年均采伐量稳定维持在20万立方米,实现生态效益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在树种结构优化方面,公司以桉树、松树等速生树种为主体,同步推进西南桦、红椎等乡土珍贵树种培育,创新引入绿桐速生阔叶树种丰富生态多样性。依托"生态+经济"双轮驱动战略,2019年起布局油茶、芒果等经济作物种植,探索用材林向高附加值经济林的转型升级。通过构建"中大径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的多层次林业格局,公司已形成涵盖木材供给、林果经济、生态服务的复合型林业产业生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3,751,108,759.60 | 3,734,196,623.47 | 0.45 | 4,133,829,705.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09,108,377.39 | 2,863,319,002.50 | -8.88 | 2,809,468,755.37 |
营业收入 | 2,020,143,866.40 | 2,340,168,069.79 | -13.68 | 2,052,675,537.7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009,625,203.07 | 2,330,236,809.87 | -13.76 | 2,041,350,70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985,610.63 | 52,282,915.27 | -329.49 | 45,355,49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 -125,297,407.23 | 50,274,969.04 | -349.22 | 21,468,823.40 |
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359,559.89 | 410,198,783.21 | -142.51 | 203,942,766.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9 | 1.84 | 减少6.23个百分点 | 1.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320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320 | 0.04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9,864.36 | 56,798.21 | 54,590.58 | 50,76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3 | 719.45 | -3,187.89 | -9,512.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9.83 | 359.30 | -3,273.32 | -9,31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39.16 | -15,332.63 | 9,662.62 | 7,673.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88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00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FENGLININTERNATIONALLIMITED | 0 | 458,946,000 | 40.9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广西广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22,573,590 | 2.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陈红娟 | 0 | 11,235,795 | 1.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香兰 | 9,129,200 | 0.81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00 | 6,951,256 | 0.6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成志刚 | 300,000 | 6,154,500 | 0.5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延春 | 2,346,600 | 5,048,500 | 0.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秀 | 4,508,400 | 0.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廖坚 | 924,000 | 4,323,000 | 0.3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建华 | 4,313,500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刘一川为本公司控股股东FENGLININTERNATIONAL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01,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人造板产量153.14万m?,较2023年度产量166.17万m?,减少7.84%;实现销量146.32万m?,较2023年度销量161.29万m?,减少9.28%;实现营业收入20.20亿元,较2023年的营业收入23.40亿元,减少13.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亿元,较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52亿元,减少329.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