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2024年首度承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相关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结束后,安永华明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同时还出具了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在审计期间,安永华明与相关部门进行了配合,并及时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沟通汇报了审计准备和计划阶段的工作安排、审计总结阶段的审计成果和执行情况。现将安永华明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在本年度年审工作开始前,对总部及子公司进行了重大
风险评估,并对内部控制执行了解程序和测试程序。审计小组于2024年10月初开始年报审计,经过大约6个月的审计工作,基本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安永华明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安永华明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安永华明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安永华明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及其审计成员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小组共由60人组成,并按照总部团队及组成部分团队分别负责各个地域的审计工作。其中,总部团队包括审计合伙人3名,审计经理2名。审计小组成员均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的业务活动,确定重点审计关注领域,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且必要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需要,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为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获取了必要、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
3、安永华明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对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的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本公司提出了改进意见。公司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已经采纳,并已经开始实施改进。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