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26公司简称: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本部、各分支行及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流程层面包括:公司业务、小微业务、零售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资金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支付与结算、电子银行、产品创新、财务与资产负债管理等各项业务活动;信息科技层面包括: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投产、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以及外包服务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授信业务管理、数据治理、员工行为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可能造成公司税前利润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5% | 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2.5%≤可能造成公司税前利润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5% | 可能造成公司税前利润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2.5% |
资产总额 | 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总额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1% | 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0.5%≤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总额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1% | 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总额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 | 可能造成公司营业收入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 | 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可能造成公司营业收入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 | 可能造成公司营业收入错报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5%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下任一情况作为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3.因发现重大错报,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
重要缺陷 | 以下任一情况作为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1.财务报表出现错报,虽然未达重大缺陷标准,但因公司财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5% | 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2.5%≤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5%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2.5% |
资产总额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1% | 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0.5%≤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1%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 | 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 | 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影响总金额<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5%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下任一情况作为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1.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缺乏或未执行决策程序;2.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被限制支配资产,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3.产生重大负面消息,波及面广,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4.董事、监事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大面积流失;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控制完全失效;6.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
重要缺陷 | 以下任一情况作为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1.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其决策程序有待完善;2.违反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被处以经济处罚,且支付的罚款对当年度利润产生重要影响;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损害;4.关键岗 |
位人员流失严重;5.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位人员流失严重;5.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对于报告期内一些有待改善的一般缺陷,对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已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改进或正在落实整改。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对于报告期内一些有待改善的一般缺陷,对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
已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改进或正在落实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整改效果良好。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公司坚持不以风险换发展理念,秉持“质量立行、从严治行”原则,以党建为引领,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强化数智赋能,着力构建客户、产品、团队、风控、运营督导的价值增值链和闭环管理。2024年,公司组织架构保持稳定,各治理主体在职责范围内各尽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较为全面的风险政策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构建了纵横交织的信息交流体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信息交流网络;完善多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各监督条线切实担当,多维发力,通过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形成监督闭环。全行各项业务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各类风险管控有效,内控合规管理稳步推进,未发生符合内控管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事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2025年,公司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监管部门政策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整改优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升管理水平。坚守风控底线,优化风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持续提升数智风控能力。坚守内控合规要求,压实合规主体责任,强化合规体系与机制建设;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立足长期主义,筑牢转型发展坚实根基,助力公司“二二五五”战略顺利收官。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宋剑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