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证券简称:力芯微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投资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芯微”)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