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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朱义坤)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4年勤勉尽职,认真、谨慎、独立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席了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和列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召开股东会次数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 席 | |||
11 | 11 | 0 | 0 | 5 | 3 |
通过对各项议案充分研究分析,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年内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2024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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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充分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1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审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加强和规范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共参与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年内无缺席会议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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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要求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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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五)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本人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公司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对公司的提问和公司接待机构调研的讨论内容,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做好沟通。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前往公司青海、甘肃清洁能源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在现场检查与调研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在日常工作沟通中,本人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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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资产、经营规模以及市场交易场所地域不断增长,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与公司整体AI+的推进相匹配,探索和推动将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纳入管理智慧化计划。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朱义坤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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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梁彤缨)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4年勤勉尽职,认真、谨慎、独立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席了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和列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 席 | |||
11 | 11 | 0 | 0 | 5 | 4 |
通过对各项议案充分研究分析,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年内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2024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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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名财务负责人,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充分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1-2023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与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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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预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事项,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年内无缺席会议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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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五)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本人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公司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对公司的提问和公司接待机构调研的讨论内容,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做好沟通。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前往公司青海、甘肃清洁能源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在现场检查与调研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在日常工作沟通中,本人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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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此,本人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第一,为了及时掌握国家最新政策动态和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继续为独立董事提供相关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条件。
第二,为了解生产经营一线的具体运作情况,继续安排独立董事赴有关分公司、子公司和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第三,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可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工作人员赴其他先进上市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和经验交流。
独立董事:梁彤缨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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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罗元清)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4年勤勉尽职,认真、谨慎、独立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席了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和列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召开股东会次数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 席 | |||
11 | 10 | 1 | 0 | 5 | 3 |
通过对各项议案充分研究分析,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年内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2024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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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1-2023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提名财务负责人,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与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事项,履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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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年内无缺席会议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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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五)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公司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对公司的提问和公司接待机构调研的讨论内容,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做好沟通。
六、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前往公司青海、甘肃清洁能源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在现场检查与调研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在日常工作沟通中,本人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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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当前零容忍强监管的形势下,建议公司继续组织董监高及财务等重点相关人员学习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不断更新的政策,以高标准做好公司的内控合规和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罗元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