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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21.55亿元,连续多年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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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排名前15位,国内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十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1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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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进度、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众环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审众环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