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