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6号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孙叔宝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远昌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