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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4月11日14:00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19号汤臣倍健透明工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1人,代表股份791,217,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0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75人,代表股份37,523,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769,508,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3人,代表股份21,709,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6%。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88,426,95599.6473%1,889,8940.2389%901,1000.113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732,54792.5620%1,889,8945.0366%901,1002.4014%
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88,445,05599.6495%1,890,6940.2390%882,2000.1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750,64792.6103%1,890,6945.0387%882,2002.3511%
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788,311,75599.6327%2,021,0940.2554%885,1000.1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617,34792.2550%2,021,0945.3862%885,1002.3588%
4.00《<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88,342,45599.6366%1,993,3940.2519%882,1000.1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648,04792.3368%1,993,3945.3124%882,1002.3508%
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89,581,35599.7932%1,429,2940.1806%207,3000.02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5,886,94795.6385%1,429,2943.8091%207,3000.5525%
6.0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88,537,55599.6612%1,766,1940.2232%914,2000.115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843,14792.8568%1,766,1944.7069%914,2002.4363%
7.00《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88,435,05599.6483%1,888,5940.2387%894,3000.113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740,64792.5836%1,888,5945.0331%894,3002.3833%
8.00《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52,757,84794.5015%2,193,1943.9285%876,5001.57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4,453,84791.8193%2,193,1945.8448%876,5002.3359%

上述提案均已获得通过。提案8涉及的关联股东梁允超先生、梁水生先生、林志成先生、汤晖先生对该提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数量合计735,390,408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李彩霞女士和陈伟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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