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融资及抵押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用于奥特迅工业园项目及日常经营使用。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工业区(邦凯路与汇业路交汇处南侧)的(A646-0048)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办理后追加抵押及相关质押)。
本次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抵押、质押等有关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合同为准。
二、 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贷款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押
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