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公司除新增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外,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资产置换情况。
7、公司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地建立和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是公司实现既定发展战略的有力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5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
和有效运行。监事会全体成员还将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预防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