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制定《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加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
益的一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