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0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13: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1日15:00—2025年5月1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6826 | 盖世食品 | 2025年5月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兰迪(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涟水路3号,盖世食品(江苏)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36)。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就 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并提出了董事会 2025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监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就 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并提出了监事会 2025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盖世食品: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 6.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徐学明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英锦)》(公告编号:2025-037);《盖世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波)》(公告编号:2025-038)《盖世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学明)》(公告编号:2025-039)。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45)。
审议《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具体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14.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62)及《盖世食品: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63)。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65)。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有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55)。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约束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56)。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57)。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⑩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二、十三、十四、
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9:30-15: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达路320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懿;
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达路320号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0411-86277777-8026;邮政编码:116047。
(二)会议费用: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