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选举杨英锦女士、独立董事杨波先生、董事王盼盼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杨英锦女士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5日 | 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重大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督促跟踪审计工作进度。同时,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年报审计顺利开展。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底稿,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委员会审阅、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细致的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5年度,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