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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鉴于公司的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经公司审慎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根据选聘办法启动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流程,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如下: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8万元。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本次审计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力保障充分,审计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团队其他人员均保持了良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本次年报审计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首次年报审计服务,在审计前期与前任事务所的沟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前期了解和准备。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跟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反馈及时,且重要事项与所内复核、质控部门积极反馈沟通,

保证了审计时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并在2024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履职,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7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暨2024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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