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包晓茹、胥飞飞、仇向东、薛静、叶肖剑、曾平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00-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