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万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安排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同时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4,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