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地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监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4年2月4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3月18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024年4月11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4月25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24年5月2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6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7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8月23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2024年10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