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金沃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金沃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金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杰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JW精工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JW精密机械墨西哥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与沟通、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形成权力机构、经营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良好,委员认真履职,确保公司的健康运行。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销售中心、技术中心、品质中心、采购工程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中小型制造中心、中大型制造中心、创新业务中心、董秘办。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领导,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招聘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制度。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帮助员工快速提升岗位胜任能力,确保满足岗位需求。
(5)企业文化
公司以“聚天下英才,创世界级精密智造企业”为愿景,以“为员工、为客户、为股东、为供应商、为社会创造最大价值,做中国工匠精神的传承者”为使
命,坚持“品质是企业的生命,诚实勤奋为品,认真严谨为质,使命必达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6)社会责任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益事业等各个方面提升发展质量,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首先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其次在内控执行过程中要求对各个内控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最后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
公司为了预防并及时发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对不相容职位进行识别与梳理,建立了岗位职责分工制度,确保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机构和职责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有完善的授权审批控制体系。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在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重大的资产购置及出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公司重要事务的审批权限,对于日常经营管理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费用支出等事项采取逐级授权审批的制度;公司设有专门的部门和岗位来保证所有业务办理均经过适当授权或审批。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财务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公司财务活动有序的进行。会计系统能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交易,及时、充分描述交易,并在会计报表和附注中适当进行表达和披露,为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了财务报告的准确与可靠。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资产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程序,通过上述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的各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和完善的记录,公司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各项资产、与往来单位定期核对等措施,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5)预算控制
公司已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以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优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资福利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2)重点控制活动
1)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核和表决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开及公允。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程序、日常管理以及持续风险控制等内容,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控
制对外担保。3)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公司所有重大投资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4)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应予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事项进行详尽说明,并对信息披露的程序、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公司应予以披露的信息及时、全面进行披露。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持续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关注基础信息质量,关注基础功能使用的规范性。采取信息平台、互联网络、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企业公告、例行会议、专题报告、调查研究、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实现所需的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在企业内部准确、及时传递和共享,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企业内部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
公司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公司运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形式,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公司通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工作,促进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和完善,提升了公司市场形象和公众认可度。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利润5%重要缺陷 营业利润1%≤错报<营业利润5%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利润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
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营业利润5%重要缺陷 营业利润1%≤直接损失<营业利润5%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营业利润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监
管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
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出现重大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或服务
事故;
4、媒体负面报道频现经查属实,且难以恢
复。
重要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标准操作规范,给
公司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
3、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
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4、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5、出现较大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或服务
事故;
6、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7、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
8、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
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5)00309号),认为:金沃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
2024年度,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结论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金沃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金沃股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人核查,金沃股份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况。经保荐人核查,金沃股份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理财及违规委托贷款的情况。经保荐人核查,金沃股份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证券投资及违规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