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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银行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沃精工”)就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

建沃精工

100% 53.98% 20,000 40,000 43.98% 是

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668309219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4幢

法定代表人:郑小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7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轴承、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建沃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建沃精工100%股权。

建沃精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311,409,984.31

347,462,568.00

负债总额

164,732,440.06

187,545,507.07

所有者权益

146,677,544.25

159,917,060.93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9,962,117.73

925,870,788.10

利润总额

17,727,983.37

17,873,473.14

净利润

13,079,945.72

13,066,419.52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建沃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4.3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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