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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35,869.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372,863.90元,因母公司2024年度亏损,所以公司2024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524,841.85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626,345.5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26,345.52元。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的总股本88,249,00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00,000股后的股本87,549,0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32,35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5,019,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3,268,602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事项,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3,762,1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49,00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00,000股后的股本87,549,002股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32,350.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894,499.3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9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132,350.30 (预计数) | 26,795,393.80 (实施数) | 38,400,000.00 (实施数)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135,869.82 | 37,707,774.83 | 45,283,144.06 |
研发投入(元) | 40,973,524.34 | 42,726,427.73 | 36,585,884.19 |
营业收入(元) | 1,146,459,142.60 | 988,475,732.29 | 1,044,364,007.5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8,524,841.8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626,345.5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8,327,744.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0 |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6,375,596.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8,327,744.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0,285,836.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7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8,327,744.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