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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栋)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于2024年7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9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4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5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9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32024年2月29日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3月27日1、《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7、《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9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12024年6月20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24年3月27日1、《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2024年5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年度未就如下事项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自主研发的圣泽901养殖性能、性状等对公司成本的影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与探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共计7天,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并对公司各疫控区域制定有效的疫病防控解决方案和饲料营养配方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助力公司疫病防控能力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降低免疫成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设置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经核查,江西鸥沃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鸥沃”)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廖俊杰先生现任江西鸥沃董事,公司与江西鸥沃之间形成关联关系。公司为江西鸥沃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开展建设活动等需要,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江西鸥沃全体股东均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对以前期间的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仅涉及对财务报表附注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分类的调整,对主营业务成本影响比例小。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董事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丁晓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杨翼飞女士、张晓涛先生、王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该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已于2024年7月9日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栋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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