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合约等。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8千万美元。如超过8千万美元,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日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是金融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交易业务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工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金融衍生品各管理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七、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市场价格波动、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业务成本,从而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