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决策部署,积极把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政策窗口,充分发挥沃森生物作为中国疫苗领军企业在产业化、国际化成果和上市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公司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拟借助科技型企业试点优惠政策及并购贷款相关政策,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授信额度,拟申请授信期限为2年,在此期间公司将择机启动对疫苗主业优质资产的整合并购,以“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驱动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资产收益水平。
此次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企业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具体的融资方式、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情况等事宜将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未来具体交易情况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实际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担保等事项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为规范公司融资事项、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风险,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此次授信额度的申请相关事宜,并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签署相关业务申请书、业务合同、业务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借助科技型企业试点优惠政策及并购贷款相关政策,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申请授信期限为2年,在此期间公司将择机启动对疫苗主业优质资产的整合并购,以“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驱动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资产收益水平。
为规范公司融资事项、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风险,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此次授信额度的申请相关事宜,并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业务申请书、业务合同、业务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企业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在产业化、国际化成果和上市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促进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借助科技型企业试点优惠政策及并购贷款相关政策,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申请授信期限为2年,在此期间公司将择机启动对疫苗主业优质资产的整合并购,以“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驱动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资产收益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