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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确保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11日(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8月30日(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1)《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机制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合法、合

规。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科学审慎地对公司经营事项进行分析决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渠道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审查,防止发布无事实依据、不完整、不准确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内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维护了投资者利益。

(三)对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四)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对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均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对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4年推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和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等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

(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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