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富微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199,7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6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67.32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7,932.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512902062410666 账户内131,00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开立的 32050164273600003056账户内136,932.67万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99.99万元,扣减承销费和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462.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37.2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9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0,995.78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0,187.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813.21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704.04万元;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7,519.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2,651.71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4,942.19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5,937.97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0,187.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
875.56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812.63万元;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16,178.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0,221.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67,837.21 |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9,847.52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141,182.99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74,942.19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16,125.18 |
尚未使用金额 | 51,712.03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 |
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 3,812.63 |
累计理财收益 | 875.56 |
减:其他转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 | 16,178.7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0,221.4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2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南通通富 | 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 1111822229100755187 | 募集资金专户 | 12,885.86 |
通富微电 |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 548278415101 | 募集资金专户 | 162,815.98 |
通富微电 | 建设银行 | 32050164273600003170 | 募集资金专户 | 107,936,370.51 |
通富微电 | 招商银行 | 512902062410558 | 募集资金专户 | 246,562,797.02 |
通富通科 | 建设银行 | 32050164273600003169 | 募集资金专户 | 36,183,687.53 |
通富通科 | 招商银行 | 513904958410566 | 募集资金专户 | 11,356,003.53 |
合 计 | 402,214,560.43 |
上述存款余额中,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875.56万元(其中 2024年度理财收益62.3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18.54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111.4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5.90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2.82万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未包括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16,178.7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9,847.52万元予以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7033号报告予以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15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9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9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等。2024年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余额。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将“5G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变更为“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通富微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程 韬 | 许国利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67,837.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942.1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125.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1,65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89%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计算产品封装测试产业化项目 | 否 | 82,856.00 | 46,000.00 | 29,192.55 | 46,885.18 | 101.92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 | 是 | 78,000.00 | 78,000.00 | 37,789.36 | 49,839.96 | 63.9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功率器件产品封装测试项目 | 是 | 63,650.00 | 63,650.00 | 7,960.28 | 39,212.83 | 61.6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 否 | 165,000.00 | 80,187.21 | 80,187.21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还银行贷款 | ||||||||||
合计 | — | 389,506.00 | 267,837.21 | 74,942.19 | 216,125.1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1月19日,本公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G 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变更为“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以该部分募集资金向通富通科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可视通富通科实际经营情况,继续借予通富通科滚动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同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本公司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9,847.52万元予以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7033号报告予以验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本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 9 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 9 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024年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余额。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支付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外,均存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4年,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附件2: | ||||||||||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 | 5G 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 | 78,000.00 | 37,789.36 | 49,839.96 | 63.9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功率器件产品封装测试项目 | 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 | 63,650.00 | 7,960.28 | 39,212.83 | 61.6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1,650.00 | 45,749.64 | 89,052.79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2022 年以来,国内外半导体封测产业的市场需求发生一定程度的分化。部分领域,如手机等消费电子芯片的封测需求随下游市场增长放缓而有所减少,部分应用领域如智慧物联网市场需求依然不断提升。在公用级物联网、工业级物联网、消费级物联网、车联网等方面,对 MCU 的需求方兴未艾。公司将“5G 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变更为“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主要系公司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聚焦于市场前景广阔的细分领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将“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变更到子公司通富通科实施,主要系考虑到公司各生产主体之间的产能优化配置、更好的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G 等新一代通信用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封装测试扩产项目”变更为“微控制器(MCU)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功率器件产品封装测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